粤注协〔2022〕227号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增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康健生长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增强会计师事务所警示教育,指导注册会计师树立危害意识、执法意识、底线意识,省注协会同广东证监局体例了《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营业羁系案例集(2022)》(附件),现予印发。
省、市注协运用案例集适时开展相关案例警示教育或纳入继续教育课程,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充分使用案例集开展职业品德和营业学习。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2月12日
点击下载: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营业羁系案例集(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