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2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妄想单列市财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财务部各地羁系局: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的会计处置惩罚,进一步落实财务、资产治理有关要求,更好地效劳党和国家机构深化刷新需要,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治理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相关划定,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有关会计处置惩罚划定(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纸质质料或电子文本反响我部会计司。同时,接待有关方面提着名贵意见。
联系人:财务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张强
通讯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话:010-61965148
传真:010-61965108
电子邮件:zhiduyichu@163.com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有关会计处置惩罚划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有关会计处置惩罚划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财务部办公厅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