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关税〔2021〕21号
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云南、青海、宁夏、新疆等。ㄗ灾吻┎莆裉,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云南、青海、宁夏、新疆等。ㄗ灾吻┧拔窬郑
现就“十四五”时代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入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中国—东盟展览会(以下称东盟展览会)、中国—东北亚展览会(以下称东北亚展览会)、中国—俄罗斯展览会(以下称中俄展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展览会(以下称中阿展览会)、中国—南亚展览会暨中国昆明收支口商品生意会(以下称南亚展览会)、中国(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以下称藏毯展览会)、中国—亚欧展览会(以下称亚欧展览会)、中国—蒙古国展览会(以下称中蒙展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展览会(以下称中非展览会),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入口展品免征入口关税和入口环节增值税、消耗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榨取入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入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手艺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种别规模和销售额度等划意见附件1和附件2。其中,附件1适用于东盟展览会,附件2适用于东北亚展览会、中俄展览会、中阿展览会、南亚展览会、藏毯展览会、亚欧展览会、中蒙展览会和中非展览会。
三、对展期内销售的凌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种别规模或销售额度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竣事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凭证国家有关划定照章征税。
四、对享受政策的展期内销售入口展品,海关不再按特定减免税货物举行后续羁系。
附件:1.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一)
2.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二)
财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