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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事情的通知
2024年04月02日

北证办发〔2024〕53号

各上市公司、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为妥善做好北京证券生意所上市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事情,凭证《北京证券生意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生意所上市公司一连羁系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等相关划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上市公司应当凭证《上市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与名堂模板》(详见附件)的要求体例和披露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时代新上市且上市前未披露一季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凭证上市公司季度报告模板体例和披露。

二、预约安排

上市公司应提前确认披露时间,并在上市公司营业治理系统提交预约申请。上市公司应凭证预约时间披露,只管镌汰变换情形。如需变换披露时间的,应提前5个生意日举行变换,确有特殊缘故原由无法提前5个生意日举行变换的,应实时披露预约披露时间变换通告。

本所将于2024年3月25日9:00起开放第一季度报告预约。上市公司应当于2024年3月29日前完成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的预约。各公司预约披露情形将在本所网站(www.bse.cn)予以宣布。

三、披露时间

上市公司应当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事情。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的年度报告。上市公司预计不可在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第一季度报告的,应当实时向本所报告,并通告不可按期披露的缘故原由、解决计划及延期披露的最后限期。

关于未在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第一季度报告的,本所将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纪律处分。

四、审计安排

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本所尚有划定的除外。如需审计的,应当经切合《证券法》划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须由该所至少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同步披露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和决议、监事会对董事会专项说明的意见和决议、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敏感期生意

凭证《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职员在季度报告通告前10日内,不得生意本公司股票。

六、保密要求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职员和其他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本次季报的内容。

七、保荐机构督导要求

保荐机构应当指导和催促所督导上市公司在划定限期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并对上市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文件举行审阅。保荐机构发明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保存虚伪纪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应当要求上市公司举行更正或增补;上市公司拒不更正或增补的,保荐机构应当实时向本所报告。

季度报告体例和披露历程中,如保存披露要求、填报口径等问题,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可联系公司直联对接职员,或拨打“管家式效劳”热线(010-63884691)举行咨询;若有体例工具使用问题,可咨询400手艺热线(400-626-3333转2);若有通告报送方面手艺问题,可咨询手艺部分咨询热线(010-63889907),本所将实时予以解答。

特此通知。

附件:上市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与名堂模板

北京证券生意所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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