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金〔2022〕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妄想单列市财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金融企业,其他有关金融企业:
为了做好2022年度金融企业的财务决算事情,实时掌握天下担保类金融企业的财务状态、谋划效果及资产质量等基础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务部令第42号)、《金融企业绩效评价步伐》(财金〔2016〕35号)等有关划定,我部制订了《202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及体例说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的组成及填报规模
本套报表包括报表封面、资产欠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换表、资产减值明细表、资产质量情形表、牢靠资产情形表、营业及治理费与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税金及社会包管用度缴纳情形表、基本情形表、金融企业境外营业形成资产统计表、金融企业国有股东信息统计表、(国有)资源保值增值情形表、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调解表以及绩效评价加减分事项表等19部分(见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适用于境内种种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的担保类金融企业填报。
二、本套报表的填报要求
(一)本套报表是担保类金融企业向财务部分报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统一名堂,各企业要认真凭证体例说明做好填报事情,对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认真。
(二)担保类金融企业应全级次填报财务决算报表。在境内外设立的子公司,按本套报表的统一名堂填报;总公司认真统一填报合并报表。
(三)担保类金融企业在境内设立的银行类、证券类、包管类、金融资产治理公司类金融子公司,需划分凭证《财务部关于编报202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银行类)的通知》(财金〔2022〕146号)、《财务部关于编报202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证券类)的通知》(财金〔2022〕147号)、《财务部关于编报202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包管类)的通知》(财金〔2022〕148号)和《财务部关于编报202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治理公司类)的通知》(财金〔2022〕150号)的要求,体例银行类、证券类、包管类、金融资产治理公司类报表。
中央金融企业、中央其他部分和机构治理的金融企业(两项统称中央金融机构)还需报送有关联营、合营企业的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即中央金融机构为该联营、合营企业第一大股东,且该联营、合营企业在境内取得金融机构允许证或为类金融企业(如私募基金等)。
(四)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担保类金融企业,由于自身谋划营业特点等缘故原由,有关生意事项在本套报表的填报项目中没有列示或在体例说明中没有反应的,应凭证有关财务规章、会计制度的划定以及财务会计核算的一样平常原则,举行剖析后合并在有关科目或项目中填报,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
(五)中央金融机构和各地财务部分应按划定的基本名堂、体例和要求(见附件3),认真撰写财务剖析报告,包括剖析本企业或外地区金融企业的基本财务状态、保存的问题,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妄想单列市财务厅(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统称省级财务部分)应将银行类、证券类、包管类、担保类、金融资产治理公司类和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类报表数据汇总后撰写一套财务剖析报告。
(六)中央金融机构和各地财务部分需填报汇总规模企业户数变换剖析表。此表在软件中自动天生,在举行户数核对时,凭证软件中提供的标识剖析变换缘故原由。
(七)金融企业向财务部分报送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资料以及对基础数据举行调解的说明质料。金融企业应当提供真实、周全的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资料,金融企业主要认真人、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会计事情的认真人应当对提供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相关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认真。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辜ㄐ兰凼虑槠局ぁ墩府性融资担保、再担;辜ㄐ兰壑敢罚ú平稹2020〕31号)有关划定执行。
(八)金融企业向财务部分报送(国有)资源保值增值情形表,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国有绝对控股和国有现实控制金融企业凭证国家所有者权益填报国有资源保值增值率,其他金融企业比照相关划定填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资源保值增值率。省级财务部分要编报本企业或外地区(国有)资源保值增值数据和情形说明,包括(国有)资源保值增值完成情形、与上年度确认效果的比照剖析、客观增减因素、年头数据调解事项、指标大幅波动或者异常变换的缘故原由剖析,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形。
三、本套报表的报送要求
(一)中央金融机构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将所有报表数据电子版报送我部,并于2023年6月10日前向金融司、国有金融资源运营评价中心报送2份财务决算资料。由财务部确认绩效评价效果的中央金融企业于2023年4月15日之前,将所有报表数据电子版报送我部,并于2023年5月10日前向金融司、国有金融资源运营评价中心报送2份财务决算资料。若有特殊情形,财务决算剖析报告可于2023年6月10日前报送。详细要求如下:
1.报送202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资料应正式行文,并按行文文件、财务剖析报告、财务决算报表(合并和母公司两套,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存两位小数打。⒒浠黄饰霰怼⒉莆癖ū砀阶⒌乃承蜃岸。
2.报送金融企业绩效评价数据资料应正式行文,并按行文文件、绩效评价报表、调解事项有关证实质料等顺序装订。
3.报送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源保值增值情形表应正式行文,并按行文文件、(国有)资源保值增值情形表、金融企业国有股东信息统计表、有关情形说明以及证实质料等顺序装订。
4.凡划定需要由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应附报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5.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报表封面按划定签字、盖章,不然无效,电子文档须同时报送。
(二)省级财务部分于2023年5月15日之前,将所有报表数据电子版报送我部,并于2023年6月25日前向金融司、国有金融资源运营评价中心报送2份地方汇总财务决算资料。详细要求如下:
1.报送202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资料应正式行文,并按行文文件、财务剖析报告、(国有)资源保值增值情形汇总剖析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存两位小数打。⒒浠黄饰霰怼⒛扇氲胤焦凶什ǜ婀婺5囊患兜ノ幻飨副淼乃承蜃岸。其中:财务决算报表包括银行类(信用社单列)、证券类、包管类、担保类、金融资产治理公司类及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类汇总报表,无须提供分户决算报表。
2.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报表封面按划定签字、盖章,不然无效,电子文档须同时报送。
3.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文字资料及上报时间等要求由省级财务部分另行划定。
四、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验审
中央金融机构和省级财务部分要认真、实时完成2022年度天下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填报、汇总、剖析等事情,并携带决算报送资料准时加入集中验审(详细通知另行印发)。财务部将对各单位202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以及金融企业财务快报事情开展情形举行总结,并凭证差别层次予以转达。
五、其他事项
《202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的数据处置惩罚软件另行下发。各金融企业以及各地财务部分在报表编报历程中若有营业或软件方面问题,请实时与财务部(金融司、国有金融资源运营评价中心)和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财务部联系电话: 010-68553225(金融司) 010-68553335(国有金融资源运营评价中心)
久其软件联系电话:010-68553397 400-119-9797
E-mail: jrszhc@mof.gov.cn
附件:
1.202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
2.202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体例说明
3.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剖析报告参考名堂
4.(国有)资源保值增值情形表
5.(国有)资源保值增值情形表体例说明
6.绩效评价报表
7.绩效评价报表体例说明
财 政 部
2022年12月30日